山西焦化: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

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乔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,乔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,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,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,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25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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